不論子女是單身或是已婚,都有可能面臨向父母借款用於買房或其他用途的情況。 基於親情和信任,父母往往不會讓孩子出具借條,而是直接把錢給了孩子。
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規定這筆錢的性質,那麼它究竟是禮物,還是借款呢?
1. 不明確款項性質可能引發的糾紛
如果父母和孩子之間沒有明確款項性質,一旦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就有可能產生糾紛:
- 婚姻財產糾紛:如果子女與其伴侶分居或者離婚,這筆錢是應該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呢? 還是應該被看作是父母送給子女的禮物而無需償還呢? (參見:Chaudhary v Chaudhary [2017] NSWCA 222)。
- 遺產糾紛:如果父母去世,父母的遺囑執行人是否能夠從孩子那裡收回這筆錢呢?
- 破產:如果孩子破產,而且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孩子需償還這筆錢的情況下,父母想要 成為孩子的債權人的要求可能會被受託人拒絕。
2. 如果沒有明確款項性質,法院會怎麼判?
法律上存在一個假定推論(the presumption of advancement or gift),即: 父母給孩子的財產轉讓在沒有其它證據的情況下,會被認定為是父母給孩子的禮物。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借款證據,這筆錢很難會被認定為借款。
那麼除此之外,要判定究竟是饋贈還是借款,法院還會考慮以下因素:
- 孩子和父母之間是否有任何書面借款協定?
- 借款有什麼條款和條件?
- 借款的目的是什麼?
- 父母是否打算讓孩子償還這筆錢? 如果是的話,償還的條件是什麼?
- 是否有任何擔保或抵押? 如對孩子的房產進行登記抵押。
- 是否有任何其他記錄? 如父母和孩子之間討論借款和其條款的簡訊或郵件。
- 孩子是否向父母償還過任何錢?
- 假設這筆錢是借款,那麼如果孩子先於父母去世會怎樣? 如果父母比孩子先去世又會怎樣? 借款會被父母免除嗎 (如果是的話,何時以及如何免除借款? 父母的遺囑中是否有相關規定? )
3. 父母希望明確這筆錢是借款,應該怎麼做?
如果父母打算將財產作為借款給孩子,簽署正式的借款協定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日後子女和配偶離婚,就能從一定程度上保住父母的錢。 具體細節歡迎閱讀“我爸媽給首付買的房子,但房產證上只寫了老公的名字,離婚時怎麼辦? ”。
然而,光有借款協議或許並不夠。 將私人間的借款協議辦理抵押登記可以最大化保護借款人的利益。 因為一旦遭遇破產,如果沒有辦理貸款抵押登記,那麼按照清償順序必須先用於償還有抵押的貸方,最終可能就所剩無幾了。 這裡有一個小故事分享(“父母借給孩子的買房首付款光有借款協議或許並不夠,得請律師幫忙辦理抵押登記貸款”),説明您理解這其中的差別。
父母也不妨將借款一事告知會計師和遺產規劃律師,以便他們能夠向父母提供相關的會計、稅務和遺產規劃建議。 父母還應該更新其遺囑,以確保遺囑能夠充分體現出父母對借款用途的意向。
4. 父母希望明確這筆錢是禮物,應該怎麼做?
如果父母已經確定將財產作為禮物贈送給孩子,那麼為了不再有多餘的糾紛產生,父母應該將該筆交易記錄為贈與款項。 例如,如果是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父母應將轉帳記錄備註為 「贈與」。
父母和孩子之間最好能簽署一份贈與協議,說明父母“自願”在“不考慮金錢的情況下”或“考慮到愛情和親情”將財產贈送給孩子。 此外,父母還應該諮詢會計師和遺產規劃律師,告知他們這一安排。
5. 總結
我們建議父母及時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以確保他或她的利益得到保護。 如果已經有了家庭法上的婚姻財產糾紛,再試圖簽訂借款協定可能就太晚了。 遇到這種情況,請向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的律師預約個案諮詢。
這篇文章旨在為您提供一般性指導。 如果您希望起草借款協議或贈予協議,歡迎隨時聯繫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