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批簽證時,沒有一個國家會歡迎一個有犯罪記錄,或有品格問題的人,澳大利亞也不例外。 為杜絕虛假材料或誤導性資訊,公共利益準則(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簡稱PIC4020條款) 應運而出。
這是澳大利亞在審批簽證時的一條相當嚴厲的“打假條款”。 作為簽證申請人,您或許會想當然的以為,只要想辦法弄到符合要求的材料遞上去,就一定能獲得簽證。
有些人不惜鋌而走險,打通上下關係,弄到一些並不真實的材料遞上去,自以為不會被移民局發現。 殊不知澳洲是一個非常注重誠信的國家,PIC4020更是簽證申請不可觸碰的紅線 。
還有一些人可能因為不瞭解申請簽證的相關條款,在自己都沒發現的情況下,就提供了錯誤或虛假資訊給移民局,導致一系列麻煩。 從本期開始,我們將為您提供三期針對PIC 4020 “打假條款”的深度解讀。
- 什麼是公共利益準則(PIC4020)? 違反了會有什麼後果?
- 虛假資訊的典型例子和評判標準
- 如果違反了公共利益準則(PIC 4020),應該如何補救而順利獲得簽證?
今天我們主要解釋一下,如果移民局發現申請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或申請人想要主動承認自己提供了虛假材料,該如何操作?
1. 我給假材料被發現了,是不是意味著簽證徹底泡湯了?
不一定。 如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一個,移民官可能會豁免:
- 申請人具有令人信服或值得同情的影響澳洲利益的理由。
- 申請人具有不可控制的或值得同情的影響到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利益的理由。
什麼理由是令人信服或值得同情的,並且可能影響澳洲的利益?
對此澳洲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解釋,因此我們只能按照字面意思來理解。 比如:
- 如果批准申請人簽證,會對澳大利亞貿易或商業機會帶來不利影響;
- 如果批准申請人簽證,會影響甚至損害兩國政府之間的關係;
- 如果批准申請人簽證,澳大利亞會錯過申請人為國家帶來的商業,經濟,文化甚至發展的巨大貢獻。
什麼理由是令人信服的或者值得同情的,並且可能影響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紐西蘭合法公民的利益?
- 申請人有孩子在澳洲,且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紐西蘭合法公民,如果不下簽證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 如果不下簽證會嚴重的影響澳洲或紐西蘭的合法公民的健康或幸福問題;
- 如果不下簽證,會影響申請人與其澳洲國籍的直系親屬無法團聚,並且其直系親屬除澳洲以外無法在別的國家居住。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移民局可能會考慮並且同意下發簽證給申請人。
2. 提供虛假個人身份資訊被發現,是不是也可以被豁免?
很不幸,如果你提供了虛假的個人身份資訊給移民局,移民局會毫不猶豫拒簽你在10年之內無法再申請任何澳大利亞簽證。
3. 我不符合豁免的條件,可是我已經提供了假材料,我要怎麼挽回?
澳洲在移民政策方面是比較嚴厲的,尤其是近幾年政策收緊。 如果你已經提供了誤導性資訊,建議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及時找律師協助主動申報,以減少後續被拒簽的風險。
4. 我已經收到了移民局發來的Natural Justice Letter, 我要怎麼辦?
移民局在拒簽之前都會向簽證申請人發一封Natural Justice Letter要求申請人在28天內做出回應。 申請人需要對引起移民局懷疑的資訊以及材料作出評價,並給出合理的解釋。 如果簽證申請人的回應還不能消除簽證官對材料的懷疑,那你的簽證仍然有可能被拒。 這個時候,只有專業資深的移民律師才能幫到你。
5. 我的簽證已經被拒,我要怎麼辦?
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上述豁免條件,您可以向簽證官申請豁免。 如果繼續被拒,您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簽證官會重新審核。
簡而言之,逸升法律提醒您,在申請澳洲簽證時,一定要確保資料的完整性以及真實性,不要鋌而走險。 當然如果不幸發生此類情況可以參照本文,看看是否符合豁免要求,說不定仍然可以順利拿到簽證。 考慮到此類情況比較複雜,大家可以添加官方微信ascentlawyers或致電07 3532 6982聯繫我們的移民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