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準備離婚時,您必然會想要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的資產和利益。如果您和對方能夠就財產分配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那麼事情就好辦了。然而,如果您和對方無法就財產分配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能就需要向法院申請一份財產分割令。通常,財產分割令是雙方在迫不得己時才會最後嘗試的方法,因為相比於財產分割協議和同意令,申請財產分割令的週期更長,花銷也更大。
1. 什麼是財產分割令?
財產分割令是由法院頒發的涉及財產分割的法令。它也可以涵蓋支付配偶贍養費的法令。
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的協定作出財產分割令,也可以在法庭庭審後作出相應判決。
一旦法院作出判決後,雙方均需要遵守財產分割令的規定。
2. 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我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令嗎?
第一步: 通過家庭糾紛調解程式來調解雙方糾紛
雙方必需先聯繫家庭糾紛調解中心, 由他們來協助雙方調解。假如雙方在調解後依舊無法獲得共識,其中一方可以向澳洲家庭法院提交申請。這一步驟的目的是讓雙方進一步清楚現存的糾紛以及可能的解決方案,從而細化需要法院來解決的問題。這樣也能夠幫助控制雙方的花費。
第二步: 正式向法院提交申請
第三步: 法院審理申請, 並作出判決
3. 我可以申請何種財產分割令?
財產分割令可以涵蓋:
- 財產:規定雙方財產、收入、債務等的分配方式
- 贍養費:為前配偶提供一定的經濟支援
- 兒童撫養
4. 我應該先申請離婚還是先申請財產分割?
離婚和財產分割是兩個獨立的法律程式。您無需等到完成離婚手續再開始進行財產分割。您可以:
- 先申請離婚,在離婚令生效後的12個月內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令;或
- 先申請財產分割令,然後再申請離婚
5. 法院審核申請時,會考慮什麼因素?
在您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令後,法院會按照以下四個步驟來審理:
第一步:明確雙方的資產、負債和經濟來源
財產包括所有的財產,婚前財產也在內,無論是何時獲得,在誰的名下,在哪個國家。 養老金也可以被做為財產而被分割。
理論上夫妻雙方都必須詳細列舉自己所有財產,不能有任何隱瞞。
第二步:衡量雙方貢獻
雙方在婚姻或事實婚姻中的貢獻可以是:
- 經濟貢獻
- 非經濟貢獻
- 照顧家庭的貢獻
- 對子女撫養作出的貢獻
第三步:衡量雙方未來的需要
法院會考慮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 雙方各自未來收入
- 雙方各自年齡及健康狀況
- 對孩子的照顧和經濟支持
- 照顧其他人的責任
- 婚姻關係持續的時間
第四步:衡量分配是否公平合理
在經過前三個步驟之後,法院會最終考慮分配方式是否對雙方都公平合理。為了達成這一目的,雙方都需要瞭解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6. 結語
人人都期待圓滿的結局,任何的關係破裂都不是我們想看到的。然而,如果真的走到這一步,將糾紛帶上法院可能會導致無盡的爭吵、高額的費用和巨大的壓力。也正是因此,很多人更願意提前簽訂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財產分割協議,防患於未然。財產分割協議是最省錢省事的保護個人資產的方式,能夠有效地確保您以及您的孩子在未來關係可能破裂時,能夠獲得很好的財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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