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車禍後四肢截癱,6年庭審,最高法院終判得335萬澳幣賠償

騙保?車禍後四肢截癱,6年庭審,最高法院終判得335萬澳幣賠償

Published on 20/09/2019
Last updated on 07/12/2023

近日,一則華人男子遭遇慘烈車禍後獲得335萬澳幣天價賠償的新聞刷爆了朋友圈。

作為昆士蘭車禍理賠專家,今天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就帶大家揭開背後的疑點和真相。

A car accident with a damaged car with text 華人男子在澳洲車禍中獲巨額賠償:一場法律與證據的較量。

1. 案情回顧

2013年9月的一天,來自台灣的李先生一家人乘坐著他們的Toyota Tarago(銀色車),馳騁在去North Stradbroke Island 的路上。但誰都不曾想到這竟是他們最後的幸福時光……

“嘭!”

伴隨著一聲巨響,李先生的座駕結結實實的撞上了迎面疾馳而來的Nissan Patrol(黑色車)。經過車禍責任認定,李先生一家所乘的Toyota是有過錯的肇事方。

這次的慘烈車禍造成了李先生的長子,時年17歲的李連陽(Lien-Yang Lee,音譯) 四肢永久性癱瘓!李先生的妻子以及他的兩個兒子也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傷。

面對如此慘烈的交通事故和高額的醫療費用,作為乘客的李連陽隨即向自家車的第三方強制保險公司RACQ(Compulsory Third Party, 簡稱CTP)申請了人身傷害理賠

不料,RACQ認為李連陽是肇事司機不具備理賠權利,為了獲取賠償謊稱父親是肇事司機。 RACQ因此拒絕了其理賠申請。

雙方爭論不下,最終告上了法庭。

2. 三次截然不同的判決

李先生一家的訴訟過程十分曲折,總共經歷了三次庭審,三級不同法院的審理,耗時6年,案件的情形也經歷了兩次過山車般的大反轉:

一審:李連陽勝訴

李連陽勝訴,並獲賠44萬澳幣。

二審:RACQ勝訴

RACQ勝訴,李連陽需返還獲賠的44萬澳幣,並額外支付23.5萬澳幣給RACQ。

詳情請查看:《震驚!經歷慘烈車禍後反賠CTP保險公司? !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

再審:李連陽勝訴

李連陽勝訴,獲賠335萬澳幣。

3. 車禍後可以申請理賠嗎?

車禍中的非過錯方如果受傷了都有權利向第三方強制保險公司CTP(Compulsory Third Party)申請理賠。大家在每年續交Rego時都會被要求強制購買CTP保險,是為了保證車禍中無過錯傷員獲得應有的賠償。

敲黑板!

CTP理賠只針對無過錯的傷員!

欲知更多詳情請查看:

《賠償法 | 在昆州出了車禍,人受傷怎麼辦? 》
《賠償法| 車禍理賠– 受害者篇》

可能是受害方車輛的乘客,也有可能是肇事方車輛的乘客,還有可能是路上因為車禍意外受傷的行人。只要他們不是直接造成車禍發生,就有權申請CTP理賠。但作為肇事方司機,本身是有過錯的,CTP則拒絕賠付。

本案中,因車禍致殘的李連陽能否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就取決於他是不是肇事司機。如果李連陽是肇事司機,是過錯方,則無權申請CTP理賠。如果他只是車上的乘客,因為司機的過錯而受傷,則有權向所乘坐車輛的CTP保險申請理賠。

4. 理賠雙方爭議核心 – 究竟誰是司機?

李先生一家遭遇車禍,雖然過錯在李父,但作為乘客的李連陽因為車禍造成四肢永久癱瘓,理應得到保險公司RACQ的賠償。 但RACQ不這麼認為。

誰是司機? 這個事實的認定決定了整個案件的性質以及走向。如上所說,CTP保險只保無過錯傷員。而根據法庭文書記載,在車禍責任認定中,李先生一家所乘的Toyota是肇事方,是過錯方。

CTP保險公司RACQ拒絕了李連陽的理賠,並認為李連陽才是車禍發生時的司機。

他們的依據是,法醫Dr Robertson鑑定,駕駛座安全氣囊上有李連陽的血跡。保險公司認為李連陽才是真正的司機。李連陽一家在車禍發生以後,為了騙取賠償金,讓駕駛座上的李連陽和後座父親換了位子,偽裝成父親是司機的假象,目的為了騙保。駕駛座安全氣囊上的血跡正好能證明李連陽在車禍發生時處於駕駛座而非後座,其臉部、牙齒等部位受傷出血而直接沾染到了安全氣囊上。

RACQ二審時以涉嫌“保險欺詐罪”將李先生一家告上法庭。

庭上,李連陽和其母親證明說是父親開的車。李連陽解釋說,駕駛座安全氣囊之所以會有血跡,是因為是車禍發生後,作為司機的父親為了檢查李連陽的傷勢而致使手上沾染上了他的血跡,從而間接的蹭到了駕駛座前方的安全氣囊上。

但因為利益相關性,李連陽和母親作為證人的證明力較弱,以至於二審法院裁定李連陽一家敗訴,不僅要返還保險公司第一次賠付的44萬澳元,還要額外賠償保險公司23.5萬元的損失。

5. 真相大白

李家蒙冤受屈,李連陽承受著終身四肢癱瘓的痛苦,他們一心要討回公道。在車禍理賠律師的幫助下,案件再次上訴受審。

上訴法院經過仔細綜合考量,認為李父才是真正的司機。 為李連陽扭轉乾坤的關鍵證據是:

受害方車輛的司機證言稱,他在車禍後下車查看情況時,發現肇事方車輛中三個孩子是坐在後排的,父親是司機,母親坐在副駕駛。

由於受害方車輛的司機從車禍發生到下車查看情況,時間間隔非常的短。 這麼短的時間內幾乎是不可能在車內調換前後排座位的。也就是說RACQ所認為的,李連陽在車禍後為了騙取理賠而與後座的父親換了座位,偽裝成父親開車的假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麼駕駛座上的安全氣囊究竟是哪裡來的呢?

經過綜合分析,應該是像李家所說的那樣被間接蹭上去的,因為:

駕駛座安全氣囊上李連陽的血跡並非唯一可採信的孤證,還有其他證據可以可以相互印證和進行推論。在前面認定誰才是真正的司機時,已經證明過父親在極短的時間內是無法做到將兒子從駕駛座移動到後座的。那麼雖然安全氣囊上有兒子李連陽的血跡,也不太可能是因為李連陽在車禍時處於駕駛座與安全氣囊直接碰撞而沾染上去的。更可能是父親在檢查兒子李連陽的傷勢時,通過手間接蹭上去的。

根據工程師Dr Grigg 的供詞,安全帶的運行以及構造原理使得車輛發生碰撞時司機會被立刻限制在駕駛座上。 RACQ所認為的,血跡是由於李連陽在車禍時處於駕駛座而在與安全氣囊碰撞沾染上去的情況,實際上是先入為主默認了司機沒有係安全帶。否則是無法造成嚴重的面部傷害,將大量鮮血沾染上安全氣囊的。

但上訴法院通過各項證據綜合分析得出結論,司機是係了安全帶的。在這種情形下,安全氣囊上李連陽的血跡更可能是如李家所述,在李父檢查兒子傷勢時被間接蹭上去的。

6. 結語

最高法院最終判定李連陽是和他的兩個兄弟坐在車子後排座位上的,李父是司機。故此,作為無過錯的乘客,其所乘坐車輛的CTP保險公司RACQ應該給予賠償。

RACQ最終向李連陽賠付了335萬澳元,這包括了他的康復治療費用、誤工費以及未來開銷等。此外,RACQ還需要承擔李連陽一方的訴訟費用。

這起耗時6年的官司終於迎來了最終判決,在理賠律師的幫助下,李先生一家也終於苦盡甘來。

維權的道路或許漫長而曲折的,但不論如何請您記住,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和您共進退! 那麼本期逸升法律的內容到這裡就結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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