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选择留在澳洲的人来说,澳洲境内递交签证则是首选途径。申请后,即可获得过桥签证(bridging visa)。过桥签证将会在您当下持有的签证到期后开始生效,直至您的新签证申请有了结果。
一般来说,如果您在持有过桥签证等待新签证的结果期间内,被通知签证申请失败,那么就不可以在澳洲境内再递交其他的实质性签证申请了,原因就是受到了移民法第48项条款的限制。
若在澳洲境内被拒签,再次递签为何受到限制呢?了解移民法第48项条款,您就知道原因何在了。
今天逸升法律会从以下三点,为大家解读一下移民法的第48项条款 :
- 移民法第48项条款何时适用?
- 什么是实质性签证(substantive visa)?
- 移民法第48项条款的实施是否有例外?
1. 移民法第48项条款何时适用?
如果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那么就会受到移民法 第48项条款的限制:
- 您在澳州境内进行签证申请
- 目前没有实质性签证
- 您的签证被拒或者被取消了
移民局制定第48项条款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在澳洲境内不停的申请新签证而达到长期滞留澳洲的目的。所以,如果您签证被拒或者被取消时,您所持有的是过桥签证,那么就不可以在境内递交申请任何实质性签证了(除个别签证以外)。在您签证被拒或被取消时,您可以选择离境,或者是向AAT行政上诉仲裁庭申请复审。
2. 什么是实质性签证?
实质性签证 (Substantive visa) 指的是除以下三类以外的所有签证:
- 过桥签(Bridging visa)
- 刑事审判签证(Criminal Justice visa)
- 强制签证(Enforcement visa)
常见的实质性签证包括:
3. 移民法第48项条款的实施是否有例外?
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受第48项条款约束,大部分的实质性签证都不可以申请,但是配偶签、医疗签证和难民签等部分签证是允许申请的。具体内容请参照《1994年移民条例》第2.12条或咨询移民律师。
另外,如果您签证被拒后,离开澳洲再递交签证申请,就不再受到第48项条款的限制。
4. 结论
在澳洲境内递交签证,可让您获得在境内等待的机会。但如果您对新签证申请准备不充分导致签证被拒,而您又无任何实质性签证,也不符合或错过了向AAT上诉的机会,那么您可能就需要离境再递交申请了。
一位靠谱的移民律师会在第一时间和您沟通签证申请的进展。如果您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办理相关的签证业务,欢迎您联系逸升法律, 我们专业的移民律师团队会针对您的个案再结合当前的最新政策提出最安全有效的建议,确保您的签证申请进展顺利,为您在澳洲的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