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情回顧
2013年9 月的一天,當來自台灣的李先生一家人乘坐著他們的Toyota Tarago(銀色車)馳騁在去North Stradbroke Island 的路上之時, 誰都不曾想到這是他們最後的幸福時光…..
“嘭!” 伴隨著一聲巨響,李先生的座駕結結實實的撞上了迎面疾馳而來的NissanPatrol(黑色車)。這次慘烈的車禍造成了李先生的長子,時年17歲的李連陽(Lien-Yang Lee,音譯) 永久性癱瘓!李先生的妻子以及他的兩個兒子也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傷。
面對如此慘列的交通事故和高額的醫療費用,李先生一家隨即向對方的CTP保險公司RACQ申請理賠。
2. 什麼是CTP保險,它跟車禍有什麼關係?
CTP(Compulsory Third Party),即第三方強制保險,是每輛車在購買Rego時強制購買的,意在對車禍中的無過錯傷員承擔賠償責任。
傷者進行CTP理賠對於肇事司機本人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肇事司機的CTP保險費也不會因此而受影響。
因為CTP保險費的金額由政府規定,與司機是否有造成車禍無關。
3. 什麼情況下能進行CTP理賠呢?
在昆州,只要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理賠:
- 您遭遇了車禍
- 車禍中您不是過錯方 (過錯方車上的乘客也可以!)
- 車禍導致您受傷了
- 傷情導致了您有損失 (包括無法工作、學習、照顧家庭等)
本案中李先生的大兒子李連陽作為原告,他聲稱在事故發生時是其父親正在開車,而他正和他的另外兩個兄弟坐在後座,此次交通事故是由父親疏忽駕駛而導致的。李連陽的母親也證明在事故發生時是李先生在駕車。
但是,根據在案發現場的警察證明,當時銀色的ToyotaTarago屬於逆行,而且證據顯示,事發時是李先生的大兒子李連陽正在開車。
4. 一個大疑團
車禍發生時誰是司機這個事實問題竟然出現了爭議!
各位要先搞清楚一件事,李先生一家的車當時是逆行,已經違反了交通條例。
如果大兒子李連陽是車禍發生時的司機,那麼即使他永久性癱瘓了,也是沒有權利進行CTP理賠。
如果當時是他的父親開車而導致的車禍,那麼作為乘客的李連陽是有權利進行CTP理賠的。
本案的CTP保險公司是RACQ,他們堅持認為當時開車的是沒有駕照的李連陽,並以此拒絕了對本次車禍進行賠償。
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一審結束,法官判定原告李連陽訴求成立,要求RACQ向李連陽支付賠償金$439,840。
5. 峰迴路轉
RACQ在履行完一審法官的判決後並不打算就此結案,並向昆士蘭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李先生一家退還RACQ支付的$439,840賠償金並反過來向李先生一家索賠。
請注意,在本案中,原告李連陽澄清事實的依據主要來源於其父母的證人證言,李連陽的母親明確指出在車禍發生時是李先生在駕車,此證據也得到了李先生的同意。
而RACQ主要是以專家證據來還原事實真相。
雖然根據專家鑑定,在案發時即便李連陽是坐在後座,也很有可能出現如此嚴重的傷情。
但是專家鑑定的另一個證據成為了本案戲劇性扭轉的關鍵!
6. 真相是什麼?
根據專家證人對現場勘察發現,李連陽的DNA與彈出的汽車安全氣囊上遺留的血跡DNA相符,除此之外並沒有發現其他人的DNA與之相符。
這說明在車禍發生後,李連陽是被人從駕駛座抱出並安放在車子後座上的。
最高法院的法官認為,相比於RACQ所提供的專家證據,李連陽父母的證人證言說服性和客觀性相對較低。
因此法官對於本案中專家證據的採信度遠高於對證人證言的採信度。
法官最終判定CTP保險公司RACQ勝訴,李連陽及其父母被責令返還賠償金$439,840,其父母需額外支付$234,428作為給RACQ的賠償。
7. 本案啟示及意義
1. 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在沒有有效駕照的情況下一定不要擅自駕車;
2. 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且過錯在對方的時候,傷者可以向CTP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3. 如果希望向CTP保險公司申請賠償的話,務必恪守誠信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