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宣佈訂婚的歌後Mariah Carey在同年10月被未婚夫甩了,原因是她太過奢華的作風,不過曾經令歌後引以為傲的35克拉訂婚鑽戒卻保住了,因為男方表示不會收回那枚戒指。
1. 案件回顧
2016年1月21日,澳洲賭場大亨James Packer向45歲的歌後瑪利亞·凱莉(Mariah Carey)求婚,歌後同時迎來了生命中的第三枚訂婚鑽戒。 這枚鑽戒重達35克拉,價值超過750萬美元,估價在800萬——1000萬美元之間,說價值連城那可一點兒也不誇張!
這枚鑽戒是歌後上一段婚姻收到的17克拉鑽戒重量的2倍! 甚至比金·卡戴珊鑽戒的兩倍還大,並且比傳奇演員伊莉莎白·泰勒著名的33克拉婚戒還要貴重!
然而好景不長,歌後和賭場大亨熱戀不到1年,據報導,48歲的大亨因為歌後極盡奢侈的花費甩掉她,況且兩人也因為最近歌後的電視實境秀《瑪麗亞的世界(Mariah’s World)》意見不合。
2. 法律視角
筆者提問:若是男方希望拿回價值千萬的訂婚戒指,女方能留下來這枚戒指嗎?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兩步法:
2.1 《1975年家庭法法案》適用嗎?
根據該法案,雙方如果沒有登記結婚、沒有血緣關係而像夫妻一樣在一起生活,則屬於事實同居關係。
自2009年3月1日起, 只有滿足以下任何一個條件的事實同居情侶中出現的財務糾紛,才可以申請向家庭法庭或聯邦巡迴法院對其財務糾紛進行裁定:
- 事實同居關係維持了2年以上;
- 事實同居關係中有了孩子;
- 事實同居關係按照澳洲法律規定已登記了;
- 若是雙方關係破裂,且一方曾作出重大貢獻,而法院若是不進行裁定則會造成嚴重的不公正。
根據《家庭法法案》,訂婚戒指將被視為資產,並可構成「婚姻資產」的一部分。 當法官決定如何分配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雙方在一起的時間,雙方對這段關係的財務和非財務貢獻,雙方的未來需求以及該分配是否公平公正。
2.2 若是《家庭法法案》不適用,怎麼辦?
如果賭場大亨和歌後的關係沒能滿足以上向法院申請裁定的條件,《家庭法法案》則不適用。 那麼Papathanasopoulos v Vacopoulos這起案例則能給大家提供一些法院判案的的指南。
在這起案例中,訂婚10天后, 女方邀請取消訂婚並把訂婚戒指扔進垃圾箱。 男方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女方返還訂婚戒指或其同等價值。
法院認為,訂婚戒指是一種有條件的禮物,只會在婚後才會變成女方的財產。 因此法官命令女方向男方賠償丟失的訂婚戒指。
關於訂婚戒指,法院概述了如下原則:
- 若女方收到訂婚戒指後悔婚,則必須歸還戒指;
- 若男方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拒絕履行婚約,則不能要求女方退回戒指;
- 若雙方均同意終止訂婚,則在沒有任何相反協定的情況下,訂婚戒指和類似禮品必須退還給贈予方。
3. 結語
在歌後的戀情過程中,是大亨主動終止了感情,所以鴿子蛋鑽戒無可厚非留在了她的手上。
筆者個人認為,在這個物欲橫流、瞬息變化的世態中,愛情不在了,鴿子蛋還在,或許也還算是個不錯的結局(●’◡’●)
當然,筆者也認為,未來重個人利益的社會發展中,那枚象徵愛情信物的鑽戒,最後的意義也許將要發生改變。 正如人們說得浪漫~~可能已經死了。
[更詳細的信息請點擊以下鏈接]
https://www.qt.com.au/news/who-gets-keep-engagement-ring-if-you-break/3214713/